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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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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開展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以下稱“總會”)的各項工作,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促進分支機構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關于社團改革的精神及總會的章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包括總則;分支機構設立的原則及條件和程序;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分支機構組織機構和負責人及管理;分支機構的改組、撤銷和程序等6個部分共21條。
第三條 分支機構是總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統一為“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XXX分會、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XXX專業委員會等。分支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全稱,英文譯名應當與中文名稱一致。
第四條 分支機構按照總會章程所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在總會授權的范圍內,圍繞總會的工作重點開展工作?倳獙Ψ种C構實行分類指導、規范管理,分支機構須接受總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分支機構不得設立下屬分支機構。
第五條 總會是社團法人,承擔法律責任。各分支機構是總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經同意,無權對外簽署任何協議。凡涉及可能產生重大法律風險、經濟的事項,不得擅自處理,須報總會批準或經授權后方可處理。
第六條 各分支機構必須嚴格遵守總會章程,執行總會決議,應按照總會章程和各自專業范圍,制定各分支機構的工作條例,報總會批準。分支機構活動范圍應以工作條例為基準,不得超越總會章程所規定的范圍,更不得違反總會章程,從事與總會章程規定不符的活動。
第二章 分支機構設立的基本原則及條件和程序
第七條 分支機構設立的原則:
(一)、按照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并結合文辦行業的實際情況,主要依據小行業分類和綜合業務工作性質設立分支機構;
(二)、有利于專業學科發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需求;
(三)、促進總會更好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深入細致開展分行業工作;
(四)、圍繞市場和用戶需求,綜合考慮產業鏈關聯優勢。
第八條、設立分支機構的基本條件:
(一)、必須有規范的名稱;
(二)、在本專業的會員單位中,有不少于20個包含有骨干企業在內的會員群體,對分行業的發展起主要作用;
(三)、有符合總會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
(四)、有明確的掛靠單位,有固定的主持日常工作人員和辦公地址;
(五)、具有獨立開展相應的業務活動的能力;
(六)、有合法和相對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九條 分支機構設立的程序
(一)、分支機構的設立是根據總會開展工作的需要,有不少于五個包含骨干單位會員作為發起人向總會秘書處提出籌備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報告。經過可行性研究,由總會秘書處擬定分支機構設立方案提交總會理事會審議;
(二)、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設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業務范圍、工作任務、經費來源、成員的組成、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掛靠單位、日常工作人員的編制和辦公地址;
(三)、分支機構的成立,在總會理事會審議通過設立該分支機構的組建方案并批復后,方可以組織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委員會)及負責人,審議“工作條例”等。會后一個月內,按規定把會議通過文件及相關資料報總會秘書處備案。完成備案后,分支機構方可以正式開展活動。
第三章 分支機構職能和業務范圍
第十條 分支機構是總會開展各項活動的基礎之一,在總會和各分支機構理事會(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總會理事會制定的工作任務,積極組織本分會、專業委員會成員參加總會主辦的各項活動,認真做好總會交辦的工作。
根據總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行業、專業領域的特點,制定本分會、專業委員會的規章制度和自律措施,規范本行業和本專業領域會員的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建立重大事情報告制度。分支機構舉辦的大型活動,如召開理事會(委員會)會議、舉辦大型研討會、展覽會等,應事先與總會溝通、協調。各分支機構在計劃開展只有法人才有資質開展的工作時,要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總會。待總會正式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按照總會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結合各自專業業務發展的需要,積極主動的組織本分會、委員會成員開展如下活動;
(一)、每年應召開1次理事會(委員會)會議,貫徹總會理事會精神和要求,向成員單位溝通交流行業情況,總結、研究部署工作;
(二)、協助總會開展國內外的技術合作、交流、展覽等工作,促進成員單位與國內外用戶和企業之間的了解。分支機構組織境外交流活動必須經總會批準后實施。
(三)、就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重大技術經濟政策、法規,向總會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總會委托的任務。及時向總會反映本分會(專業委員會)會員的需求;
(四)、收集、整理、分析國內外本專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市場信息,為會員及有關單位提供信息服務。收集、匯總、統計、交流會員單位生產、銷售、出口等基本情況,及時向總會提供本專業領域生產經營情況及有關信息;
(五)、積極向總會推薦新會員,不斷地壯大總會的會員隊伍,擴大服務群體。優先發展積極參加分支機構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在行業內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企業入會,按總會章程規定履行入會手續;
(六)、搞好內部刊物和網站建設。分支機構建立的網站,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對網站和域名進行備案并將其備案結果和網站基本資料報送總會備案;
(七)、分支機構每年年初做上一年工作總結和新一年的工作計劃,上報總會秘書處。
第四章 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及負責人
第十三條、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
(一)、分支機構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設理事長(主任)1名,副理事長(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分支機構秘書長原則上為專職;
(二)、分支機構可實行理事長(主任)輪值制度;分支機構設有秘書處,秘書處是分支機構理事會(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
(三)、分支機構理事會(委員會)每屆任期4年,換屆按總會換屆辦法參照執行。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換屆的,須經分支機構理事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報總會批準同意后方可延期換屆,延期不能超過1年;
第十四條、分支機構負責人
(一)、分支機構負責人 ,包括分支機構理事長(主任)、副理事長(副主任)和秘書長。
(二)、分支機構正、副理事長(正、副主任)及秘書長的聘任和增補應事先與總會溝通,經總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十五條、各分支機構正、副理事長(或正、副主任),秘書長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熱心行業工作,辦事公正;
(二)、具有本行業的專業素質和相應的管理水平,在本專業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積極參加行業活動;
(三)、正、副理事長(正、副主任)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掛靠單位的義務
(一)、各分支機構秘書處應有一個掛靠單位,該掛靠單位應是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并有較強經濟實力、熱心行業工作的企業或科研院所。各分支機構掛靠單位由總會和分支機構及相關單位共同商定。
(二)、各分支機構掛靠單位要重視和加強對所掛靠分支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在總會章程和分支機構工作條例規定的范圍內支持分支機構開展各項活動;
(三)、為分支機構的辦事機構(秘書處)提供單獨辦公場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關心分支機構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工作和生活,對分支機構工作給予相應的幫助和支持;
(四)、分支機構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待遇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分支機構專職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再兼任其他相關單位的工作;
(五)、分支機構財務由總會秘書處代管,設置獨立科目,單獨核算。掛靠單位應加強對分支機構財務監督和檢查。
第十七條、 分支機構的會員
(一)、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為一級會員制,會員可以自愿參加所有分支機構活動;
(二)、每個會員只可根據本單位主營業務范圍自愿選擇一個主體分支機構,在該分支機構中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會員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更換主體分支機構。主體分支機構的變更程序:會員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填寫會員信息變更表報到總會秘書處,由總會秘書處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四)、各分支機構不單獨收取會費,有義務協助總會做好會費的催交工作?倳鶕䲡M管理辦法按比例下撥會費,用于補充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第五章 分支機構的改組、撤銷和程序
第十八條 分支機構改組或撤銷的理由:
(一)、未經總會批準,擅自以分支機構名義進行全國性學術活動、外事活動等產生不良影響,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經營活動違法違規、超出規定的業務范圍,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在行業中一年無法正常開展活動,也不能完成總會委托任務的;
(四)、由于沒有特殊原因,造成分支機構減員,會員單位少于20個的;
(五)、對于分支機構出現上述4種情況之一,總會秘書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經過整改未能得到目標的;
(六)、因為政府有關政策變化、產業發生重大調整等原因的。
第十九條、分支機構改組或撤銷的程序
(一)、分支機構的改組需經總會秘書處與分支機構溝通后,由總會秘書處提出報告,提交總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分支機構方可進行改組工作;
(二)、分支機構的撤銷需經分支機構理事會(委員會)形成決議,報總會秘書處審查,提交總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辦理相關撤銷手續。
(三)、分支機構撤銷時,須辦理收回印章及有關文件等善后工作,總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該分支機構即為終止。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在總會第六屆第一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后,開始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總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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